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发现教学问题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障教学条件,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形成教学信息收集、评价与分析、反馈与调控、改进与激励的全程管理机制,依据《辽宁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辽宁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学期期末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网上评教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集中反馈给任课教师,为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以实现教学质量的全面管理。
(2)生物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依据教学督导组听课记录和日常督查记录、班级教学运行周记等教学监控信息,做出分析和总结,每学期期中、期末反馈到教师本人。
(3)各种常规教学检查、定期教学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结果的反馈。学院针对各种常规教学检查(教学巡视)、定期教学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室建设等)结果,及时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反馈给有关教研室。
(4)学院各班选派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一般为学习委员),负责对教师课前准备、课堂讲授、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课后答疑、作业(实验报告)的批改、考试及试卷评阅、教风师德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等教学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信息反馈,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校在实验室、实习基地、实验设备、教师教学等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教学各环节的评价及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及社会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建议,维护学生受到优质教育的合法权益。
(5)教研室、任课教师和相关人员要根据反馈信息及意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拟定改进措施。其中,教研室针对反馈的各项教学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应积极组织专题研究,对属于教学方法问题的,要求提出改进办法;对属于教师个人教学态度问题的,如核查属实,要提出批评,限期纠正。
(6)生物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教学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复查,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