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渠道教学信息反馈机制,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督导信息来源
1、通过听课获得的信息:督导组成员随堂听课所获得的教学、教师、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2、通过教学检查、教学巡视、教学评估获得的信息:包括对教学全过程(含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等)及教师履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实践教学环节(实践、实训、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日常教学检查、专项检查和评估。
3、通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含网上评教)、学生教学信息员等渠道获得的信息。
4、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教学督导研讨活动获得的信息。
5、通过教师、职工和学生获得的有关信息。
6、通过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获得的信息。
(二)督导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1、督导组成员的听课记录每学期上报一次,重大内容需及时上报。督导组每学期撰写督导总结。
2、督导组对每次专项检查和评估及时上交的信息、督导组成员和督导室在督导工作中形成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等信息要及时整理上报。
3、对于各项信息应认真登记,及时整理。
(三)督导信息的反馈
学院督导组及时把收集和整理后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多种形式的书面文件进行分别处理和反馈。
1、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每学期撰写一次总结,呈送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特殊情况信息及时上报。
2、口头反馈:督导组成员通过听课、检查、巡视等督导组成员所获得的督导信息,有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反馈形式进行。
3、会议反馈:召开有关会议以会议进行反馈。
4、网络反馈:开通电子邮件、电子公文等网络形式反馈渠道。
(四)督导信息反馈的要求
1、准确性。督导组成员在记录信息时,要以事实为根据,要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时效性。督导室和督导组成员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要根据信息的轻重缓急,定期和及时上报,并立即反馈,以免造成贻误时机,影响教学。
3、针对性。督导室和督导组成员在反馈信息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主要问题,最好是一事一案进行反馈。
4、再反馈。接受督导信息反馈的单位和个人要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反馈(回复)给信息反馈者。
(五)信息的管理和归档
督导室负责学院教学督导信息的管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