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立一批高水平成果典型,加大科研成果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科研活动的影响力。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和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水平学术论文,具有较强原创性学术性和前沿性的学术著作,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成效,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式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高端学术会议,获得省部级以上及行业领域重大奖励,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及推广价值的优秀科研成果,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成效以及科普类故事等,可参考以下要求进行筛选和提炼:
(一)重大科学前沿创新。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三)显著效益成果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特殊意义标志事件(人物)。主要指推动高校科技改革进程、触发高校科技创新观念更新或促成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关键性、标志性事件或人物。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权属明确。应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成果基本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每项成果展示内容需重点描述对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国际合作等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突出贡献及重大影响,要求语言生动、精炼,字数不超过500字,报送格式详见附件。
(三)每项成果在文中须单独配图片 1-2张,配图名称为“成果名称-1、成果名称-2”。图片版权归属须明确,不可提供有版权争议的照片。
(四)鼓励利用视频技术丰富科技成果展示方式,视频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究意义、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重大突破,以及应用前景。制作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2024年第三季度科技成果于2024年11月3日前报送,其中图片不少于1张,视频不少于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