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化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细则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药化学院有关实验室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本管理细则适用于进入科研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一、管理职责

  1. 科研实验室的负责人对于实验室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直接负责实验室的管理以及卫生和安全。


二、仪器档案和维护管理

  1.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需指定专门的仪器负责人,并建立台账,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的清晰和完整;

  2. 实验室仪器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备件、耗材的申购;负责对仪器的保养、维修、报废申请;

  3. 实验室仪器负责人负责仪器的使用,并定期检查仪器工作情况;

  4. 实验室仪器负责人负责仪器相关标识的管理工作。


三、实验室的使用

  1. 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需做好登记,并在实验室签到簿上填写进入、离开实验室的时间;

  2. 实验室开放时间按照药化学院相关规定执行,需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在实验室使用期间应安排人员值守,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

  3. 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由相关管理人员引导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4. 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5. 在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未按照操作过程进行,造成责任事故致使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 使用实验室做毕业论文(设计)、大创项目、科研项目的学生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和使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指导教师应保障学生安全、指导实验操作,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并造成责任事故的应由指导教师负责。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

  1. 实验室本着“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2. 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的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 实验室人员应在仪器使用前进行仪器的安全检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仪器运行过程中,相关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 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应按照规定收集并统一处理,禁止将废液、废渣向下水道倾倒;

  5. 根据实验室的不同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6. 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保持通风,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7. 实验室工作结束后,需对实验室进行清扫,务必关好水、电、气,并检查实验室门窗,确认关好后方可离开。


五、实验室药品管理

  1. 实验室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药品进入实验室后应逐项登记入账,并将各类药品分类存放;

  2. 要经常检查危险药品,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强腐等化学药品应放入专门的药品柜中,并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入库日期、有效期或配置日期;

  3. 对于实验室易制毒药品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管理

  4. 对于实验室工作人员合成或制备的相关样品应贴好标签,注明名称以及注意事项,其它实验人员应在样品所有人许可后方可取用;

  5.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本实验室无关的物品,特别是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6. 实验室内私人物品应妥善保管,未经所有人许可禁止私自使用。


六、细则附则

  1. 本管理细则由药化学院负责解释;

  2. 本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则另行修订、完善。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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